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游仙区隶属于四川省绵阳市,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,巴蜀腹地、涪江以东;是成绵乐发展带、绵雅资遂发展环线、成渝西“黄金三角”重要节点;介于东经104°42′15″至105°8′58″,北纬31°21′13″至31°33′40″之间,东与梓潼县、西与涪城区、南与三台县、北与江油市相邻。游仙区总面积1018平方公里,2016年,辖3个街道、18个镇、3个乡;户籍人口56.19万(2015年)。2015年,该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(GDP)188.25亿元,比2014年增长8.9%。游仙区地处中浅丘地形,海拔最高728米,最低429米;属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16.4°C,无霜期为275天。游仙区是三国故地,古绵州治所,因东汉高士李意期仙游此地而得名;于1993年1月设区,是中国科技城核心区和绵阳市主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联合国工发组织在中国西部授牌的绿色产业示范区,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区,还是“四川黄金旅游九环线”和“川陕三国精品旅游线路”的重要节点。有越王楼、富乐寺、汉平阳府君阙、碧水寺、李杜祠等人文景点。